关于20220117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信息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2-10-18 16:03:37 浏览次数:471

尊敬的妇联界别:

非常感谢您们对家庭建设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根据您们在市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家庭建设协同机制的建议》(第20220117号提案),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市妇联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三家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办理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已做工作

(一)强化联动机制,完善家庭建设工作体系。家庭建设是一项多部门、多领域共同推进的系统工程,需要党和政府、社会各界与千万家庭的共同努力。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实践要求。面对家庭结构的新变化、家庭生活的新需求、家庭发展的新特点,必须坚守人民立场,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我们按照这一要求,主动领责,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坚定按照落实市委的工作部署。在妇联系统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协同联动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健康发展。完善支持家庭生育、服务家庭养老育幼、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合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推动完善支持家庭发展的社会服务体系,创新家庭公益服务模式,为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等提供实实在在的关爱帮扶。市妇儿工委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职责,群策群力把家庭教育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武汉市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终期评估显示,儿童家庭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持续优化。市妇联积极探索构建家庭教设的社会支持体系,推动将科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送到家长身边。通过政府购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现基层社区(村)送教全覆盖。市教育局将家庭融入《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落实和有效德育推进;丰富制度体系,推出 《武汉市中小学生家长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市民政局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内容,在婚登处、儿童福利院等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财政局作为资金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市民政、卫生、妇联等部门,在养老服务、妇幼工作、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特殊家庭群体保障、家庭教育等各个方面,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财政资金,积极促进家庭建设事业向深层次发展。

(二)优化结构体系,瞄准家庭目标需求。一是大力实施“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政府实事项目。市政府连续六年将“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列为民生实事,邀请知名专家到群众家门口传授亲子沟通、家校协作、核心价值观、疫后心理健康等课程。目前,已送教14000余场,惠及3000余个社区(村)。同时,市妇联积极探索家庭教育的新路径,在全市征集100户家庭,进行一对一的心理辅导课程,聚焦家庭问题,特别是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单亲儿童、重组家庭儿童等家庭,满足部分家庭个性化需求。从家庭需求出发,从幼儿园至高中各年龄阶段的家教问题中,精选52个家庭教育热门话题,制作家庭教育微课程52节,用1分钟时长,准确地面向各类家庭推送家教知识。二是坚持将家教创新作为推动家庭教育落活的重要动力,创新家庭教育宣传方式。市教育局举办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凝聚“让孩子赢在立德起跑线上”的共识。提升家庭教育的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三是深入研究和把握新时代家庭结构的新变化,家庭生活的新需求,家庭发展的新特点,特别是针对贫困家庭、有中小学生的家庭及三胎家庭等所盼所急,精准施策,根据不同家庭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推动政策支持、提供关爱帮扶等。落实全市100件“我为群众办实事”中妇联承担的“实施家庭支持服务提升计划”,在全市慰问困难家庭1000户,帮扶100户困境妇女家庭。向500户“最美家庭”提供养老、家政入户指导服务,向2000户家庭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向1000户家庭提供安全教育、素质提升、亲子活动等素质提升类服务,为4000户家庭提供精准服务。提高服务的精准度,提升各级妇联服务家庭的能力,加强工作力量和资源下沉力度,着力解决家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积极推动0-3岁婴幼儿照护工作,加强对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的家庭科学养育指导服务的管理工作,不断优化社会环境。四是高度重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和落实,市民政局积极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持续开展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建立健全一站式、多元化、人性化的婚姻家庭服务机制,向婚姻当事人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普及和谐婚姻家庭知识,提高当事人维护婚姻家庭综合素质,有效减少冲动离婚行为。

(三)立足家庭服务,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一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深化家庭文明建设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由市妇联起草《关于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市文明委文件印发(武文明[2021]14号)。开展“ 八五”妇女普法工作,成立普法讲师团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经贸服务、女职工劳动保护以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法治宣传工作。二是开展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联手进行涉案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探索工作。市妇联、市检察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制发《关于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武昌区、洪山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区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试点工作。结合办案强化部门协作,借助社会力量,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施以个性化、差异化家教指导服务,助力未成年人个案审理,为家庭教育指导精准服务目标人群提供了新的思路。三是积极开展社情民情的分析引导,通过广大妇女将正确的舆论的导向传递到千家万户,引领广大妇女替党分忧解难,主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突出“ 联”字优势,筑牢新时代英雄城市建设的队伍保障。积极拓展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领域和渠道,在科技创新、商贸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发展团体会员、行业会员。推动女科技工作者、女医务工作者、女会计师、女教师、女警官等群体参与妇联工作,吸纳相关组织成为妇联团体会员单位、优秀个人成为妇联执委。

(四)丰富家庭载体,培育新时代家庭观。按照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广泛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持续开展了寻找“最美家庭”、寻访“五美农家”、推选卫生文明家庭等典型选树活动,引导带动更多家庭建设好家庭、传承好家风。2014年以来,全市共产生各级各类“最美家庭”2万余户,征集好家风好家训万余条。市妇联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开展“清风正气传家远”活动,联合市纪委监委开展“廉洁家风代代传”家风故事分享荟、新任市管干部家属廉政座谈会、“廉洁齐家话家风” “廉洁家风润江城”等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立家规、传家训、育家风,形成武汉家庭文明创建的特色品牌。市妇联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开展清廉家庭载体建设工作,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清廉家庭建设的实施方案》、职责任务、工作制度以及工作任务清单,吸引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形成全民参与清廉家庭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联合市纪委监委策划制作清廉家庭公益电影短片《灯火星光》,引导广大家庭特别是领导干部家庭成员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

二、下一步工作

(一)深化家庭文明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加大对《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的社会化宣传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武汉市《关于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弘扬家庭文明新风,开展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首届“家庭文化节”,宣传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开展以垃圾分类、节约粮食等为主题家庭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持续寻找“最美家庭”、寻访“五美农家”,举办第二届“红色家风故事大赛”。开展以“清廉家风润江城”为主题的清廉家庭建设系列活动,讲好清廉家风故事,用好家风涵养好民风带动好社风,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家庭教育法律法规,推动完善家庭政策体系,促进家校社协同发展。市教育局统筹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渠道,丰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和形式,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等工作机制,开展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强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形成共育合力。继续优化家庭教育品牌项目,持续推进“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2000场,提供线上线下精准服务。大力开展儿童美育特色主题活动,拓展丰富儿童校外实践阵地。探索建立市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加强家庭教育队伍建设,举办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班,培训骨干力量,培育社会组织,建立专家智库,推动构建有武汉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三)促进家庭服务多元化发展。开展家庭支持服务,逐步完善困难家庭及儿童的信息库,重点针对单亲特困、留守流动儿童等特殊家庭,分类分级开展帮扶活动。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幸福家庭 关爱贝至”婴幼儿关爱项目,为0-3岁困难家庭婴幼儿赠送奶粉。举办“把爱带回家”假期儿童关爱服务系列活动。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活动。继续为1000户家庭提供育婴、养老、收纳等家政入户技能指导。

(四)落实家庭需求服务供给机制。根据托育服务需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专业设置管理,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重视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教学资源建设,着力培养适应婴幼儿照护服务岗位要求的管理型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在持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全面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的基础上,处理好3-6岁幼儿入园和2-3岁入托的关系,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总体思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经 办 人:市妇联家儿部孙文静

联系电话:82835345 手机号码:13971072525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雷电竞app下载官方版

2022年6月27日


x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