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395号 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3-10-8 9:30:46 浏览次数:47

尊敬的雷萍委员:

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经商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人社局,现对您提出的市政协第20230395号提案《关于关爱女性服务家庭,提升我市城市软实力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妇女“能顶半边天”,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尊重女性、关爱女性,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您提出“关爱女性服务家庭,提升我市城市软实力”的建议,对于加快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武汉篇章,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正在不断探索和推进一系列相关工作。

(一)在“提供多元学习资源,强化教育发展力”方面:

近年来,我市遵循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持续在保障妇女受教育权利、提高妇女受教育质量等维度加载有力举措,以更好的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公民不分性别,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定,助力新时代妇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2022年,我市学前教育在园女童比例为46.87%;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女生比例为45.89%,小学阶段常年保持零辍学;高中阶段教育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女生比例分别为46.94%46.47%;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女生比例为46.44%。妇女在各个教育阶段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截至2022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9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27%,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21年。江汉大学、武汉商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等市属高校开设女性学相关课程。妇女接受学历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逐步提高。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教学过程、教育法规政策及规划制定、执行和评估中得到充分体现。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武汉市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要求,推进妇女与教育领域各项指标达标。着力在法治保障下推动规划实施,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规划实施,着力在发挥教育合力上推进规划实施。2025年,妇女儿童享有的教育资源总量持续增加,教育质量更加优质,教育环境更加公平。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5%,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9.5%。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5年。女儿童接受的教育更加公平。控辍保学成果持续巩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困难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入学政策进一步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根本保障。

(二)在“保障女性健康需求,完善医疗保障力”方面:

近年来,我市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12个区级妇幼保健院相继完成新(改扩)建并投入使用。扩增优质服务资源,省妇幼保健院光谷院区、协和医院金银湖院区、武汉亚心总医院、武汉儿童医院妇幼综合大楼、武汉儿童医院西院区等设有产科的医疗机构相继投入使用,武汉儿童医院光谷院区正在建设中,省妇幼保健院汉阳院区已纳入建设规划。二是加强人才培养。每年安排产科医生、基层保健医生积极参加国家人才培养项目,同时,每年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新生儿窒息复苏、基层机构妇幼保健适宜技术等专项技能培训和产科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20余次。三是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开展妇女常见病防治健康教育。通过短视频、宣传折页、海报、宣传活动、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广泛科普宣传,广泛普及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宫颈癌和乳腺癌等疾病防控如识。积极推进适龄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我市于2011年开始,全面实施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多次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已累计免费筛100余万人次,投入财政资金2亿多元。2022年,我市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妇联、卫健、工会、财政等部门密切协作,力争用三年时间为全市近250万名城乡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筛查,提升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在适龄人群中推广HPV疫苗接种是预防宫颈癌的有效措施。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接种HPV疫苗120余万剂次,接种人数和接种剂次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妇女发展规划相关指标统计监测,持续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不断提升妇女健康水平。同时,针对各界广泛关注的HPV疫苗尚未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覆盖范围,仍然按照自费自愿的原则接种情况(主要原因是我国HPV疫苗供应保障机制仍在探讨,供应不足一直是持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确定纳入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时,需要综合考虑传染病流行情况、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及疫苗生产企业的产能等多方面因素),将持续加强宫颈癌防治工作,监测HPV疫苗接种相关情况,为湖北省及国家制订相关政策提供经验。

(三)在“打造宜居环境,提高环境舒适力”方面: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提升环境舒适力。一是严厉打击涉黄活动组织全市治安战线开展扫黄专项行动,严查严处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活动,对查处涉黄活动的行业场所一律依法严查严处,拆除违规设施,关停取缔场所,并商请相关主管部门吊销其证照。2022共打掉“涉黄”犯罪团伙91个,查破“涉黄”案件3033起,抓获并依法处理“涉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6503人,清查公共娱乐、休闲服务场所21600家次,关停、取缔违规场所262家,拆除违规设施1130余处。2023327日至45日,组织开展了为期10天的全市歌舞娱乐场所集中清查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8114人次,对1106家歌舞娱乐场所开展多轮检查,切实净化了我市社会风气,铲除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活动土壤,保护了女性权益。二是严格强化夜间巡逻。公安机关围绕“最高标准、最大决心、最严措施、最强力度”的要求,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强化我市夜间巡逻防控,为女性创建更加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2022年,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设置巡逻防控单元703个,新增派出所夜巡点117个,组织市分局机关力量设立夜巡点87个,强化警务综合服务站、公安检查站、派出所、快反机动队、交警“汉警快骑”、特警、武警、机关民警及视频巡逻等力量,屯警街面、显性用警、定向巡控、震慑犯罪。全市刑事有效警情同比下降5.5%,未发生有影响的恶性案件,确保了社会面治安大局稳定。三是巩固厕所革命成果2021-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每年均部署了新改扩建100座环卫公厕的建设目标,全市新建的环卫厕所均按二类标准配建厕位,充实了全市公厕数量和女厕位比例。深化便民服务设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便民服务新特点、新方法、新途径,全市环卫公厕实现了厕纸、洗手液、安全扶手、搁物板(挂物钩)等4个基础服务项目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按照“窗口地带优先、逐步辐射全域”的原则,95.98%的固定式环卫公厕增设或选设了母婴操作间(台)。

下一步,我们将深化女性保护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依法保护关爱女性,为生活在武汉的女性创建更加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强化夜间巡逻防控,维护女性社会安全。将夜间营业的商圈、步行街,市民休闲的公共场所,以及夜宵摊点、背街小巷作为巡控重点,增加夜巡点位和力量投入,延长执勤时段,扩大巡控范围,最大限度提升夜间见警率、见车率、见灯率。落实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对夜间街面发现的针对女性的侮辱猥亵、酗酒闹事、故意伤害或其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降低夜间针对女性的恶性案事件发生率,提高市民生活安全感、幸福感,让生活在武汉的女性夜间放心出门、安心回家。今年全市拟新改建城镇公厕150座(挑战目标269座),将精准选址,全面补齐全市建成区公厕缺口,消除盲区,实现满足需求、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目标,保障女性、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便利性需求。

(四)在“完善育儿支持体系,均衡机会发展力”方面:

近年来,我市连续推动将加快推进托育服务、新建普惠性托育机构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民生实事积极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一是各区采取资金补贴、免费提供场地、减免场地租金等方式,兴办了一批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普惠性托育机构。2020年以来,申报托育专项债1.4亿余元,市级财政3年投入23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49个托育建设项目每个托位给予1万元补助。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全市200余所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二是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产业园区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我市3家用人单位获全国总工会首批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市总工会依托大中型企业单位积极探索福利性职工子女托管班。截止2022年底,全市开展托育服务机构1045家,总托位数超过3.5万个。三是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积极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年审、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监察执法活动。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作为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在禁忌劳动范围内使用女职工、是否落实女职工“三期”保护规定等。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对女职工实行无差别对待,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严格落实相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2022年至今年一季度,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审结劳动争议3.77万件,涉案金额累计6.56亿元,依法维护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劳动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力,提升家庭养育友好水平。目前,国家正组织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国家政策出台后,我市也将按要求积极推进。推动街道(乡镇)普惠性托育机构和规模较大社区托育机构覆盖。制定新建住宅小区托育设施配建标准,明确达到一定规模的新建住宅小区,要按标准配建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建成后的托育服务设施用地及房屋产权无偿移交项目所在有关部门。将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功能的重要内容,支持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托育服务设施新、改、扩建托育服务场所。力争到2025年,全市50%的社区范围内设有托育服务机构。持续落实相关政策,切实保障妇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各项劳动权利和权益的实现,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监管。

(五)在“明晰女性群像,提升文化形塑力”方面:

近年来,我市拓宽宣传渠道,一是通过打造“党的女儿”统一品牌,构建融寻找、推介和社会化推荐于一体的多样化女性先进典型选育机制。以全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武汉市“最美巾帼奋斗者”暨“新时代巾帼英雄”等妇联系统优秀女性评选及宣传推介机制为核心抓手,以武汉市道德模范、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一批”最美志愿者、岗位学雷锋标兵等典型选育为重要载体,不断挖掘培育全市各行各业各领域优秀女性个人及队伍,建立完善女性先进典型数据库,积极建立打造女性先进典型工作室。发现、培育、选树了国家级女性先进个人或集体典型18,省三八红旗手(标兵)30、省三八红旗集体10二是利用“三八”妇女节等重大节日充分运用妇联系统力量和平台宣传推介一大批武汉市“最美巾帼奋斗者”暨“新时代巾帼英雄”等先进典型,讲好优秀武汉女性故事。三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活动,开展家风家教故事汇等系列活动,创作展演现代楚剧《向警予》等,通过各种载体,塑造武汉女性正面向上形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提高妇女宣传工作的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学好用好《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走进百姓家》,进一步组织全市各界妇女代表、优秀女性典型、“最美家庭”、巾帼志愿者分享学习体会,领悟精神伟力。继续宣传展示武汉市“最美巾帼奋斗者”、武汉“新时代巾帼英雄”先进事迹组织动员各类先进典型参与巾帼大宣讲、巾帼志愿服务等工作,依托直播平台策划优秀女性典型岗位体验活动。积极推荐各类优秀巾帼志愿服务典型及其背后的温暖故事全面展示新时代英雄城市“半边天”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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