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武汉市 “示范巾帼文明岗”和“巾帼文明岗” 创建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妇联发展部 发布时间:2017-8-15 9:10:46 浏览次数:26,098

武巾领办【2017】4号关于开展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各成员单位、各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激励全市广大职业女性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展示武汉职业女性良好的文明素质,组织、凝聚和激励广大职业女性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岗位建功、岗位成才,为实现我市“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做出贡献,武汉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武汉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及名额

12017武汉市“示范巾帼文明岗”(10个)

22017武汉市“巾帼文明岗”(50个)

二、范围和条件

(一)创建范围

本次创建活动,要求申报单位为窗口服务行业和生产教育一线岗位。符合《武汉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创岗条件的、以妇女为主体的集体(如单位、班组、科室等)和岗位(如岗、台、车、队、站、所等),均可以作为申报主体(已获得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称号的不再参加)。

(二)创建条件

位中女性占5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

1、领导重视。把“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为创建活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成效、有评估、有总结。关心女性成长,积极参与武汉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倡导的各项活动。

2管理规范。岗位目标明确,创建措施得力,创建档案健全,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在本行业、本系统的各项评比考核中成绩突出。有明示于众的创岗标志,公开服务承诺,岗位环境整洁卫生。

3、制度健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到位。

4、服务优质。岗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创新成果突出,不断拓展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巾帼服务标识统一醒目。岗位面向群众,服务范围大,群众满意度高。

5、示范引领。在促进本行业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团队精神,岗位成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诚实可信,办事公道,工作业绩显著,在窗口行业中具有示范性、先进性、代表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

(三)创建形式

1、本次创建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单位自荐+综合评定”方式,即候选人来源于组织推荐、社会推荐或岗位自荐,最大限度地发现、培养、树立新典型。

2、各成员单位、各区除进行组织推荐外,还接受本行业、本系统的自荐;自荐单位须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非成员单位列为自荐范畴。

3、参加单位经综合认定排名前10名的为2017年度武汉市示范巾帼文明。排名1160名的为2017年度武汉市“巾帼文明岗”。

三、程序和步骤

1、推荐申报阶段(201789月中旬)。各单位依据条件填写2017年度武汉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经成员单位或各区审查同意后,加盖公章并报送;自荐单位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2、复核初审阶段(20179月下旬)。武汉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单位;各申报岗位根据有关部署和要求,做好准备迎检的相关工作。

3、网上投票阶段(201710月中旬)。对初审合格的候选单位,上传其图文资料在市妇联“武汉女性”微信公众号,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开展网络微信投票,投票结果按一定权重纳入综合认定。

4、集中认定阶段(201711月)。由武汉“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专班,对候选岗位进行集中展示认定,集中展示可以采取PPT演示、演讲、小品、微电影等形式,按照得分高低排序,最终认定2017年度武汉市“示范巾帼文明岗”和“巾帼文明岗”。

5、宣传展示阶段(201712-20182月)。通过市妇联“武汉女性”微信公众号、武汉妇女网,对2017年度武汉市“(示范)巾帼文明岗”进行宣传展示,激发各单位发现典型、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

6、公布创建结果(20183月)。公布2017年度武汉市“巾帼文明岗”创建结果,并于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8周年期间进行授牌。

四、相关要求

1、各成员单位、各区广泛宣传2017年度武汉市“示范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各成员单位、各区组织本行业、本系统、本区域的先进集体或岗位开展申报工作,确保岗位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3、申报材料由图文资料两方面构成。事迹材料简介规定模板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和所获荣誉三方面;图片资料只需提供电子版,主要包括:团队合影、工作场所和服务场景等清晰度较高的图片,格式为jpg

4、请各成员单位、各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将推荐材料盖章后,自荐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7915前,统一报送至武汉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妇联妇女发展部),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洞庭街127电子版报送至邮箱:286567303@qq.com

人:韩

联系电话:82787152 13971323688

附件:12017年度武汉市“(示范)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22017年度武汉市“(示范)巾帼文明岗”考核细则

武汉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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