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17年度武汉市三八红旗手 (标兵、集体)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妇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11-27 18:13:47 浏览次数:20,926

关于推选2017年度武汉市三八红旗手

(标兵、集体)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典型,激发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中国梦在武汉落地实践再立新功武汉市妇联决定,2018年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在全市树立一批三八红旗手标兵、红旗手和集体典型。为了做好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一)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标兵”10名;

(二)武汉市“三八红旗手”60名;

(三)武汉市“三八红旗集体”60个;

二、参选条件

(一)武汉市“三八红旗手”

1、在我市工作两年以上,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含外来务工人员)。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社会美誉度。

4、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业绩一流,为武汉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5、重视支持妇女工作,积极参与妇女活动。

6、一般应荣获过区级“三八红旗手”称号,或获得过其他区级相当荣誉。未被授予过市级“三八红旗手”称号。

(二)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标兵”

1、具备武汉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2、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业绩卓著,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全市广大妇女中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武汉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3、候选人一般从历届武汉市“三八红旗手”中产生,或其他市级相当荣誉。

(三)武汉市“三八红旗集体”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性占总人数的6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

2、集体成员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集体组织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3、集体成员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4、具有先进的性别意识,重视、支持、参与妇女工作,积极开展妇女活动,成效良好。

5、一般应荣获过区级以上(含区级)荣誉称号或其他区级相当荣誉;未被授予过武汉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三、评选形式

1、为不断提升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本次推选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个人或单位自荐)+网络投票+实地考察+综合评定”方式进行。

210名市三八红旗手标兵采取“组织推荐+实地考察+综合评定”方式产生。社会推荐的10名市三八红旗手、10个市三八红旗集体采取“社会推荐+网络投票+实地考察+综合评定”方式产生;组织推荐的50名市三八红旗手、50个市三八红旗集体通过“组织推荐+综合评定”方式产生。

四、程序和步骤

(一)推荐申报阶段(201711上旬12上旬

各区、各战线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认真填写《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登记表》、《武汉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单位)登记表》,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社会推荐的个人或单位请登录“武汉女性”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妇女网,下载填写《武汉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单位)登记表》。所有《登记表》于1210前报送市妇联宣传部。已经申报市巾帼文明岗的单位,不再申报市三八红旗集体。

(二)复核初审阶段201712月)

市妇联对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以及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进行初审,将复核结果报市妇联党组会审定。确定的社会推荐的市三八红旗手、市三八红旗集体网络投票人选或单位,需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三)网络投票阶段(20181月)

对社会推荐的、初审合格的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以及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将在“武汉女性”微信公众号上开展网络投票。投票结果按一定权重纳入综合评定。

(四)现场考评阶段(20181月下旬)

市妇联将组织考评专班,对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社会推荐的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以及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进行分组现场考评,考评结果按一定权重纳入综合评定。组织推荐的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则由各区、各战线进行实地考察。

(五)综合评审阶段(20182月)

坚持先进性,兼顾代表性,体现广泛性,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报市妇联党组会审核,确定名单。

(六)通报表扬阶段(20183月)

“武汉女性”微信公众号、武汉妇女网上公示推选结果,于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8周年期间进行通报表扬。

五、有关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各区、各单位在推荐时,推荐对象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推荐对象为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和单位的,还应征求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意见;推荐对象为党政干部的,按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上报,并将相关部门的意见加签在申报表上。

(二)把握评选要求。各区、各战线在等额推荐时,要充分考虑界别、行业、民族、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注意向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创新创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女性以及各级妇联兼职副主席倾斜。副局级(含)以上女领导干部不参评三八红旗手,副局级(含)以上单位不参评三八红旗集体。

(三)报送相关材料。各区、各战线推荐的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以及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要填报相应的表格(见附件,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贴登记照。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事迹材料500字。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需另提供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近期工作照片2张(清晰度高,电子版,格式为JPG)。社会推荐的个人(单位)要求同上。逾期不报视作弃权。

(四)强化典型宣传。市妇联将通过武汉妇女网、武汉女性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推选公告,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各区、各单位要在本区、本战线妇女中掀起学习先进、拼搏赶超的热潮,通过各类媒体媒介特别是官网、官方微信微博等大力推介,着力扩大推选活动的社会覆盖面、影响力。

人:韩婧(市妇联宣传部)电话:82812945

邮箱地址:2235629720@qq.com

邮寄地址:江岸区洞庭街127号 邮编:430014

“武汉女性”微信公众号:whwomen

武汉妇女网网址:www.www.alohaoakland.com

武汉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docx

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登记表.doc

武汉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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