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女性创新创业联盟工作规程 (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7-12-5 18:18:40 浏览次数:13,999

为落实武汉市委提出“打造新民营经济集聚地,开辟武汉创业创新创富新天地”,打造“青年之城、梦想之城、创新之城、活力之城”的目标,武汉市妇联倡议成立武汉女性创新创业联盟(以下简称“女创联盟”),女创联盟由创业女性以及热心支持女性创业的团体、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组成。旨在凝聚、服务创业女性,为其搭建学习交流、培育扶持、创业孵化、投融资等综合、多元、个性创业服务平台,打造覆盖武汉地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女性创业者梦想摇蓝。为规范女创联盟运作,特制定如下工作规程:
第一条 女创联盟成员包括团体和个人。团体要求以女性为主体,或者服务于女性创新创业的组织。各区妇联指导下成立的区级女性创新创业联盟当然成为女创联盟的团体会员。个人按照行业分为七组。每组设召集人若干名。
第二条 女创联盟的主要职责:
1、汇聚各种资源支持武汉创业女性成长与发展;
2、收集反馈武汉女性创业发展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3、建立创业女性与相关金融机构、研究机构、政府职能部门等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反馈机制;
4、建立武汉地区创业女性学习交流、合作共赢机制;
5、发现、推荐、宣传创业女性的优秀事迹,营造支持女性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6、统筹谋划推进各类武汉女性创新创业活动。
第三条 女创联盟实行轮值主席负责制。轮值主席任期三个月,从女创联盟中团体负责人和各组召集人中产生,每年底确定下一年度轮值主席名单。轮值主席的主要职责:
1、负责任期内的活动组织、策划和实施,轮值期间至少安排一次活动;
2、负责发起、主持和召集轮值期间的相关会议;
3、帮助协调解决女性创业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市妇联反映;
4、走访女创联盟成员并听取意见和建议;
5、指导女创联盟秘书处开展工作。
第四条 女创联盟秘书处设在武汉妇女创业中心,秘书处工作人员由市妇联妇女发展部、武汉妇女创业中心、武汉女性云创空间推荐代表组成。秘书处承担女创联盟日常事务,主要职责:
1、建立女创联盟联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女创联盟成员间的横向交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
2、建立女创联盟宣传推介制度,大力宣传创业女性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积极推荐优秀创业女性;
3、组织女创联盟交流活动,开展走访、论坛及赛事活动等,推动女创联盟成员间的互信共识、互利合作;
4、支持女性创业企业发展,结合相关政策,推动项目成果转化、项目资源对接、项目创新研发等;
5、定期发布政策举措、女创联盟发展动态和相关资讯;
6、关心女创联盟成员的成长发展,尽可能协调资源,帮助其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困难;
7、完成女创联盟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女创联盟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商议安排女创联盟工作。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秘书长工作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女创联盟主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女创联盟大会。
第六条 女创联盟建立工作支持机制,支持女创联盟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承接、主办、联办各类女性创新创业活动,充分利用武汉女性云创空间和各类女性创新创业基地开展活动。
第七条 女创联盟建立资源互动共享机制,女创联盟成员可以共享巾帼创新创业线上线下阵地资源,在巾帼园、武汉妇女网及相关女性创业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开展活动预约,申请服务项目等,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第八条 女创联盟面向武汉地区创业女性服务,有加入女创联盟意愿的创业女性均可申请加入女创联盟,可以向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女创联盟成员。
第九条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女创联盟秘书处,自女创联盟成立之日起生效。




x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