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召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培训会
信息来源:市妇联权益部 发布时间:2017-11-3 19:10:43 浏览次数:18,133

10月30日,武汉市妇联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召开了全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培训会,市妇联副主席魏静出席会议。全市16个区(含功能区)妇联分管副主席(妇工委主任)、权益部部长,以及承接市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项目的社会组织一百余人参加了培训。

次培训会旨在深入推进全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加强家事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水平,优质高效地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进一步发挥市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街道社区家事调解站的重要作用,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在培训会上,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首先就如何建立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如何拓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阵地、路径和机制作了培训指导。湖北省电视台金牌调解员、武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洪作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技巧的讲座,以诙谐幽默的风格赢得阵阵掌声。江夏区妇联副主席汤芳详细介绍了江夏区的亮点特色做法,交流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实操流程及方法。在下午的培训会上,硚口区法院副院长沈革非讲解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与家事审判,并现场与大家互动答疑探讨。湖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理事、武汉大学心理咨询师培训中心特约讲师杨杰就如何调适婚姻家庭关系作了专业系统的培训指导,以生动的案例讲述两性家庭观的调适等内容。

1509504808870043067.jpg

市妇联副主席魏静充分肯定了在各区大胆探索、共同努力下,全市婚姻家庭纠纷工作取得的初步成绩,希望各级妇联维权组织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并对如何深化全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提出要求。魏静主席指出,我们要充分认识预防化解婚家庭纠纷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调解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对家庭而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更具有独特的优势和特殊的作用。目前,全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认识不足;二是对家调委、中心、站概念不清;三是对新时期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内涵把握不准;四是工作推进和发展不平衡;五是对工作效果的督促、评估、运用不够。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坚决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要求,结合妇联工作实际,逐步落实家调工作三个规划:2017年底在各区建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试点建成家事调解站;2018年底在全市街道、社区示范“妇女之家”建立家事调解站;2019年底实现家事调解站在“妇女之家”的全覆盖。通过充分发挥社会合力的强大推动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矛盾,建设幸福家庭,为建设和谐美丽的武汉做贡献。

1509523401647020857.png

市妇联副主席魏静要求,面临现阶段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各级妇联组织要把握四项工作重点:一是阵地要拓展,多模式设立调解窗口,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建好民政局婚登处家事调解室,在法院、司法所、综治中心、“妇女之家”、社会组织等婚姻家庭调解服务需求高的场所设立调解工作室或窗口;二是制度要运行,建立完善信息反馈制度、联合调解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尤其要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牵头协调,着力构建大维权工作格局;三是功能要落实,充分发挥专业团队的作用,充分发挥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站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作用;四是人员要培训,通过培训学习,形成专业家调人员熟知妇联工作、妇联干部掌握调解方法技能的双向学习模式,在用好人民调解方式的同时,注重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做到调解结果合理合法,实现调解的社会效果最大化。

x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