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0509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信息来源:市妇联办公室(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8-22 17:00:55 浏览次数:4,516

(一)发挥市妇儿工委办协调作用,为儿童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我们利用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认真制定《武汉市“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积极推动规划实施,时时监测儿童发展的各项指标,健全完善有利于儿童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注重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调动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积极性,为儿童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动争取将家庭教育工作引入政府长效管理机制之中

近两年来,我们从技术层面引导广大家长科学教子,争做合格父母。先后购买2000场家庭美德、家庭教育公益课送进社区列入到政府实事,市财政局特在市妇联部门预算中安排 “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进社区(村)活动经费200万元用于举办讲座。今年我们与市教科院合作进行“家庭教育课程体系研发”,针对0-3岁家长存在的共性问题,设计课程体系,有针对性地为0-3岁家长和儿童提供精准的、面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三)加大源头参与力度,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2017年12月14日,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7】6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土规划局在审批新建住宅区规划设计方案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要求开发建设单位设置配套幼儿园,并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配套幼儿园的班数、用地和建设规模。对于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鼓励可结合婴幼儿实际照顾需求,采取就近原则,以企业、社区为主体,开展设置幼托服务,可参考社区的养老方式。

市卫生计生委一直高度重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2017年联合12家市直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武卫生计生〔2017〕36号),着力推进全市机场、车站、商场、景区、医疗机构、文化场馆等大型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按照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谁管理、谁建设、谁负责”的建设管理要求,并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任务纳入对各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年度计划生育目标。2017年8月,组织开展了对天河机场、三大火车站、大型购物中心、旅游景区和医疗机构等重点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情况的抽查督办。到2017年底,全市共建成公共场所母婴设施93处,市卫生计生委均通过核对现场照片形式进行了核实。按照文件要求,2018年将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组织开展了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需求摸底,并继续将建设任务纳入对各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年度计划生育目标。同时,将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予以通报,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应建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到位率达80%,努力为全市妇女营造文明友好的哺乳环境。

设在市妇联的市妇儿工委办为了解我市施行全面两孩政策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解决不能生、生得好、养得起等问题,更好地保障我市“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联合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总工会等单位开展全面两孩政策调研,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力争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充分发掘经验、有效提出对策,通过市委信息、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途径促进本次调研成果转化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或相关政策,推动我市“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妇联优势,针对妇女儿童反映的重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儿童之家等阵地,为广大家长们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向家长们提供育儿教子的科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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